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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善終,英國升學,osaka travel-上海食安辦釋疑:別把食品添加劑當“瘟神”


東方網6月4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 ,6月11日開始是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當下,人們的神經一再被新爆出的食品安全問題觸動,如何吃到放心的食物,成瞭大傢關注的話題。

2011年6月,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這個看似不起眼的委員會,背後卻有著農委、工商、質監、食藥監等18個部門的參與。對於普通市民來說,食品安全委員會,究竟是做什麼的?他們究竟在做什麼?

近日,早報記者專訪瞭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顧振華,請他就食品安全答疑解惑。

國傢管食品安全有許多法律,這些法律有很多交叉,造成瞭分段監管的模式。法律經常碰撞打架,碰撞最多的法律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

關於食品,並不是天然的就是安全的,添加成分的食品就不安全。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顧振華接受早報記者采訪解答食品安全疑題時作出上述表示。他強調說,“添加物和添加劑是不同的東西。添加劑是經過安全評估的,而添加物是不允許出現在食物中的。三聚氰胺、蘇丹紅、吊白塊,這些都是添加物,不是添加劑。”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於2011年6月成立,吸納瞭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18個部門加入,食品安全委員會承擔綜合管理、協調指導、監督考評、應急管理四大職責,頒佈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幹意見》,旨在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協調很難】

法律經常碰撞“打架”

東方早報:請你用最通俗的方法來描述一下食安辦的工作。

顧振華:管理食品安全的部門有很多,這些部門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需要一個牽頭協調的部門。分段監管,可能存在一些弊病,但《食品安全法》確定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為“分段監管與綜合協調相結合”。食安辦就是承擔綜合協調的職能。每當發生某個涉及多個部門的食品安全事件,就由食安辦來牽頭。

比如說,食物來源於農產品,種養殖歸農委管;加工生產是質監管,等等。一種食品從原材料到交到消費者手上,農委、質監、食藥監、工商都要管,但是各人管一塊。各個部門是依據業態來劃分管理范圍的,而實際上一個企業可能涉及多個業態,它又是加工者,又是運輸者,還是零售者,這是很可能的。

比如“現制現售”的問題,上海有很多這樣的店鋪,奶茶店、雞排店,都是現場制作現場銷售的。它的業態怎麼劃分?現在食安辦就出一個規定,除瞭超市、賣場和大的食品店歸工商管,其他的所有飲料店、奶茶鋪、小食鋪,全部由食藥監來管,這樣就避免(各個部門)相互扯皮、相互推諉、資源重復使用。

同時,食安辦還有一個信息綜合的作用。馬上端午節瞭,做粽子是中國人的傳統,那生產方面有質監,流通方面有工商,直到粽子進餐館,各個部門都會加強監管。但是,怎麼把這個信息整合起來,給老百姓一個全面的信息,這是我們食安辦的工作。

東方早報:食安辦成立到現在,快有一年的時間瞭。這一年裡,你感覺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顧振華:食安辦面臨的挑戰,一方面是食品企業的產業結構不夠合理,企業的主體責任難以落實。我們國傢的食品企業,大部分還是規模小,分佈散。有數據統計,全國20人以上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超過20%。年產值500萬元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也不超過20%。20人,500萬,是很小的規模瞭。

這就導致,許多企業的管理水平比較差,難以落實主體責任。有些食品經營者,對自己的食品,那是“打死我也不吃”,這說明什麼?說明它就是盯著利益去的。很多經營者,不是把食品行業當做事業來追求,這是很危險的,他們是能省則省,能怎麼賺錢就怎麼賺錢。

從我們地方食品管理部門來說,現有食品安全的體制法制不完善,也是個很大的問題。國傢管食品安全有許多法律,這些法律有很多交叉,造成瞭分段監管的模式。盡管說我們有協調,但是協調很難,法律經常碰撞打架。

東方早報:食品管理的法律怎麼會碰撞呢?

顧振華:我給你舉個例子。碰撞最多的法律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管的是農產品種植養殖,以及初級加工品。比如,養的生豬是它管的,生豬屠宰之後,它是初級加工品,也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管的。那麼,農產品和初級農產品涉及種養殖、流通,甚至部分的加工過程。

而《食品安全法》呢,它不管種養殖,而管食品及其原料。因此,在食品原料領域,這兩個法是交叉的,同時它們的管理體系是不同的。《食品安全法》有許可制度,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沒有。

這就出問題瞭。出什麼問題呢?比如豆芽。你說,加工豆芽的過程,是農業的種養殖,還是食品生產?如果是前者,那是農業部管,後者是質監總局管。問題是,現在豆芽往往是規模化生產的,誰管?兩邊都不管,這事情連國傢有關部門都說不清。上面說不清,到瞭地方,我們食安辦隻好來協調。怎麼協調呢?我們就規定,你工業化規模生產的,歸質監局管;農戶自己小規模孵豆芽,農委來管。

但是這樣還是不解決問題。質監局說,監管沒問題,食安辦協調由我們來管。但是,我要管也隻能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來管,我沒法發許可證,國傢沒有規定豆芽可以有許可證。那麼豆芽到瞭流通環節又卡住瞭,流通環節說,你們是食品生產,要有許可證。這裡要許可證,那裡發不出許可證,這就是兩個法律碰撞造成的。

現在上海,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各食品監管部門主動跨前一步,通過市食安辦的綜合協調,沒有哪個行業是沒人管的,但是我們管理的方式,往往無法納入國傢部委的模式。現在,許多初級農產品都已經工業化生產,這種情況下,不同的管理模式往往就會打架。

【處罰不夠】

東西部經濟差異較大

東方早報:很多民眾都覺得,對食品安全問題,現在處罰力度還是不夠。你覺得,現有的處罰力度是否足夠?

顧振華:目前的處罰力度我覺得還是不夠。因為在我們國傢法律規定,凡是上位法已經對某一類事件作出處罰規定的,那麼你地方的管理部門就不能超過這個規定,不能罰得更多,除非國傢對某個事項沒有規定法律責任,那麼我們地方可以自己制定法規。我們國傢東西部地區經濟條件差異比較大,你對西部的一些企業,罰10萬可能是重罰瞭,但對東部地區,就不一定瞭。

東方早報:現在處罰的金額上限是多少?

顧振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分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按貨值,最高是貨值的10倍;另一種是直接上限,10萬元。

【宣傳不足】

添加劑不同於添加物

東方早報:你看過《舌尖上的中國》嗎?許多觀眾覺得,這部紀錄片之所以好看,不在於它拍瞭許多美食,而在於它拍攝的食物都是人們手工制作的,是純天然的。對此,你怎麼看?

顧振華:我沒有看過這部片子,當然我聽說過,最近很紅。

其實,我們並不能得出結論:天然的就是安全的,添加成分的食品就不安全。國傢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都經過嚴格的安全風險評估,隻要按照規定添加使用,食品應該是安全的,包括使用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的目的,你為什麼添加?食品添加劑的作用,一是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形,一是改善食品的感官形狀,或者防腐保質,這是添加的目的。

但是,廠傢是不能用食品添加劑來作假的,或者這個食物、原料本身已經有缺陷瞭,你用添加劑來掩蓋。這樣做是違法瞭。

國傢已制定食品添加劑的標準,一共2000多種。其實,2000多種裡,絕大多數是香料,這些香料一般食品企業是不直接用的,香料是生產香精的原料。

這些食品添加劑裡面,大部分是化學物質,當然我們對添加劑的質量也有要求,比如它的雜質、純度等等。添加劑還有一個使用范圍,國傢允許使用的添加劑,並不一定在任何食物裡都能用。

有一個概念我希望大傢明白,添加物和添加劑是不同的東西。添加劑是經過安全評估的,而添加物是不允許出現在食物中的。三聚氰胺、蘇丹紅、吊白塊,這些東西都是添加物,不是食品添加劑。

東方早報:前一陣子,蜜餞出瞭食品安全問題,就是與添加劑有關。

顧振華:蜜餞事件一出,社會一片嘩然。事件裡面,確實存在生產企業的違章,但我們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是這樣,而對我們社會造成的影響,卻是把所有企業一棍子打死。這個事件是由添加劑引起的,大傢非常恐慌,覺得添加劑是瘟神。

對這個企業,我們要嚴格監管,要整改,如果整改不好就“消滅”它,這我都舉雙手贊成。但是我們對整個行業,不要一棍子打死。

6月11日開始是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並不是說用這一周的宣傳,就能起到什麼效果,但這次宣傳周,我們確實做瞭很多準備,也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

重點就是,怎麼來讓老百姓對信息得到共享?現在在食品安全領域,老百姓的意識和知識是有偏差的。這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得還不夠,食品安全信息交流不充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解決食品安全的關鍵是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其中重要環節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食品安全有什麼風險,風險在哪裡、風險有多大、如何降低、如何管理、為什麼要這樣管理等等,這些信息需要在政府、監管部門、專傢、食品企業、社會和消費者之間充分交流,達成共識。隻有這樣,才能使食品安全信息在社會各界對稱,才能構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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