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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善終,英國升學,osaka travel-大四男生猥褻虐殺少女獲死緩 法院稱依法留情


大二女生在教學樓廁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褻,在反抗逃脫之中竟遭對方殘忍殺害。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在此案一審宣判中,判處被告人敖翔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個判決結果,在網絡上迅速掀起質疑狂潮:如此判決,到底是法院枉法輕判還是依法留情?

花季少女遭殘害 兇手僅判死緩

近日,19歲的貴州女孩小米(化名)的悲慘遭遇,牽動瞭數十萬網友的心。小米的父親梁顯彬發微博稱:六個月前,女兒課間在教學樓女廁所遭猥褻虐殺。兇手律師說,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請求法院輕判。這條微博在網上迅速傳播,很快便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事件。

24日,東莞市中院對該案進行宣判。被告人東莞理工學院大四年級男生敖翔,以強制猥褻婦女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小米父母508799.5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1月21日,敖翔帶著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織手套等工具,進入學校女廁所對獨自一人如廁的小米實施猥褻。因遭到小米強烈反抗,敖翔將其頭部、臉部往地上撞擊,又捂嘴、掐頸數分鐘,導致小米當場死亡。敖翔隨後逃往廣州,2011年11月23日在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廣場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鑒於敖翔有自首情節,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可對被告人敖翔判處死刑,不必立即執行。

由於對判決結果不滿,小米傢屬向東莞市檢察院提出瞭抗訴申請。與此同時,網絡上也掀起瞭對案件的討論。小米傢屬制作的視頻、照片被大量轉發。看著照片上乖巧可愛的小米,許多網友對少女生命的消逝表示痛惜,對案犯表示強烈譴責,也對案件的判決提出瞭種種質疑,稱之為廣東版“藥傢鑫”案。

網友“Su小仙”說:“這個殺人犯的行為已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如不懲治,社會將出現越來越多的‘敖翔’。”

梁顯彬在微博上寫到:“敖翔殺害小米時沒有絲毫的慈悲,現在也休想從我這裡得到任何憐憫,我請求國傢判處最高刑罰,該贖罪的就應去贖罪!”

輕判還是依法“留情”

那麼,此案的判決到底是屬於枉法輕判還是依法留情?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此案引起公眾關注和質疑的至少有三個方面:

——案件宣判“秘密”進行

專傢:確有瑕疵

【網友質疑】據悉,案件的審判、宣判選擇的是非公開審理、非公開宣判,尤其是在羈押罪犯的看守所進行宣判的,引發網民強烈質疑。小米的父親梁顯彬說,宣判時沒有通知被害人傢屬到場,判完才拿到判決書。

【法院回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2條,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可以不公開審理。被告人被控罪名之一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害人又是學生,出於保護被害人個人隱私的目的,法院沒有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在看守所宣判並不違反程序,宣判後法院向媒體通報瞭判決結果。

【專傢意見】法院在宣判時未通知被害人傢屬到場,程序上的確有瑕疵。隻有司法公開、司法透明,才能減少群眾對判決的誤解和攻擊。

——猥褻虐殺少女“手段殘忍”

法院:兇手殺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

【網友質疑】小米的父母在刑事抗訴申請書裡提出,被告人敖翔多次實施犯罪行為,殺人手段特別殘忍,依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網友“詩黛拉小姐”說,這種無恥並嚴重觸犯刑法的人怎能如此處置?

【法院回應】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節,根據刑法第67條,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考慮到被告人是一名22歲的年輕人,受性沖動影響實施犯罪,考慮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為,才導致被告殺人”,如果司法機關每每下重手,對願意接受懲罰的人也是個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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